【智慧檢務】欠繳水土保持費專項
水土保持補償費是指在山區、丘陵區、風沙區以及水土保持規劃確定的容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區域開辦生產建設項目或者從事其他生產建設活動,損壞了水土保持設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復原有水土保持功能,應當向水行政部門繳納的費用,一并收繳國庫。專項用于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不得擅自挪用拖欠。
專項背景
我國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水土流失面廣量大,侵蝕嚴重。根據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成果,我國水土流失面積為294.91萬平方公里,占國土總面積的30.72%。土壤侵蝕模數大于2500噸/(年·平方公里)的中度及以上面積占到水土流失總面積的53%,侵蝕強度遠高于土壤容許流失量。同時,我國工業化、城市化、城鎮化進程快速發展,人口規模、資源需求和環境壓力不斷增大,公路、鐵路、礦山、城鎮等大規模建設導致的人為水土流失問題仍十分突出。嚴重的水土流失,是我國生態惡化的集中反映,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全局性的和深遠的,甚至是不可逆的。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水土保持工作,把水土保持放在山區發展的生命線、國土整治和江河治理的根本、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的戰略高度,帶領人民群眾開展了大規模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目前,全國水土保持措施保存面積已達到107萬平方公里,累計綜合治理小流域7萬多條,實施封育保護80多萬平方公里。199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頒布實施以來,全國累計有38萬個生產建設項目制定并實施了水土保持方案,防治水土流失面積超過15萬平方公里。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令人矚目的顯著成效。
2015年,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正式批復同意《全國水土保持規劃(2015-2030年)》,這是我國水土流失防治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這部規劃是我國首部獲得批復的國家級水土保持規劃,是今后一個時期我國水土保持工作的發展藍圖和重要依據,也是貫徹落實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要求的行動指南。規劃的落地實施還需要采取措施予以保障,各級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大力支持水土保持,逐步建立并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水土保持投入機制,做好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和使用管理,最大限度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專項簡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山區、丘陵區、風沙區以及水土保持規劃確定的容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區域開辦生產建設項目或者從事其他生產建設活動,損壞水土保持設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復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應當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
本專項利用大數據技術手段,對轄區內重大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展開研判分析,批量輸出預警企業名錄,輔助檢察官進一步確認建設單位是否存在逾期繳納或未繳納水土保持費用的違法情形。集中查處一批水土保持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各項開發建設活動,有效遏制人為水土流失。